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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6.17
  • 税務調査

日本公司交际费(交際費)入门|损金不算入与人均1万日元标准

日本公司交际费(交際費)入门|损金不算入与人均1万日元标准

税务专栏 · 在日本经营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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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经营公司绕不开的难题:交际费(交際費)

在日本,为谈成生意而真实发生的招待应酬支出,原则上却不能抵税。理解这一独特制度,是做好在日税务管理的必修课。


日本设立并经营公司,无论是中国企业的现地法人,还是个人创业设立的株式会社,几乎都会遇到一个让人困惑的科目——交际费(交際費)。在很多国家,企业为开拓业务而支出的招待、送礼、应酬费用,只要与经营相关,原则上都可以作为费用扣除。但在日本,交际费却有一条与众不同的规矩:原则上不能作为损金,即不能在计算法人税时扣除。

这一点常常令初到日本经营的经营者大感意外。明明是为了谈成生意、维系客户关系而真实发生的支出,为什么不能抵税?理解这背后的制度逻辑与具体规则,是在日本做好税务管理的必修课。

01什么是税法上的”交际费”

日本税法对交际费的定义相当宽泛。根据《租税特别措置法》第61条之4,交际费等是指企业为应对客户、供应商以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人,进行招待、应酬、慰劳、馈赠等行为所支出的费用。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判断是否属于交际费,看的是支出的”实质目的”,而不是记账时使用的科目名称。即使会计上记成了”会议费””杂费”或”广告宣传费”,只要其实质是对特定对象的招待应酬,在税务上仍会被认定为交际费。常见的交际费包括:宴请客户的餐饮费、年节馈赠(中元、岁暮)、招待客户打高尔夫的费用、红白喜事的礼金(庆吊费)、招待后送客的出租车费等等。范围之广,往往超出经营者的直觉。

02核心原则:原则上不可作为损金

日本对交际费采取”原则损金不算入”的态度,有其历史与政策背景。战后为抑制企业过度的交际应酬、引导资金用于设备投资与研发,日本对法人交际费的扣除加以限制,此后逐步收紧,形成了今天”原则不可扣除、例外才可扣除”的格局。

因此,对一家日本公司而言,正确的认识顺序应当是:先假定交际费不能抵税,再看是否符合可以扣除的例外情形。这与一般费用”原则可扣、例外不可扣”的思路恰好相反。

03按企业规模区分的扣除特例

虽然原则不可扣除,但税法同时设置了重要的例外,且按公司规模(以资本金为标准)区别对待。

中小法人(资本金或出资金在 1 亿日元以下),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一种:其一,每年 800 万日元以内的交际费可以全额作为损金扣除(定额扣除限度额);其二,将”接待餐饮费”的 50% 作为损金扣除。对于多数中小企业而言,一年的交际费很难超过 800 万日元,因此实务上大多选择前者,相当于在限额内交际费可以全额抵税。

大企业(资本金超过 1 亿日元)则没有 800 万日元的全额扣除额度,只能适用”接待餐饮费 50% 损金算入”的特例,即招待客户的餐饮支出中,有一半可以扣除,另一半不可扣除。资本金超过 100 亿日元的超大型企业,连这 50% 的特例也不适用。

这两项特例在令和 6 年度(2024 年度)税制改正中再次延长了三年,适用至令和 9 年(2027 年)3 月 31 日之前开始的事业年度。

04关键中的关键:人均餐饮费标准

在交际费的实务处理中,有一条规则最为重要,也最值得经营者牢记,那就是关于”餐饮费”的特别处理。符合一定条件的餐饮费,可以从交际费中剔除,进而全额作为损金扣除,判断的关键就是”人均餐饮费金额”。

重点
人均 1 万日元这条线

2024 年(令和 6 年)4 月 1 日之前支出的餐饮费,人均在 5,000 日元以下方可剔除出交际费;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,门槛上调至人均 10,000 日元以下。

注意:一旦人均超过 10,000 日元,并非只把超出部分算作交际费,而是该笔餐饮的全额都被认定为交际费。人均 9,999 日元与 10,001 日元,税务后果可能天差地别。

此外还有一个时点陷阱:判断以支出日为准。对于非 3 月决算的公司,同一个事业年度内可能同时存在按 5,000 日元判断和按 10,000 日元判断的两套标准,处理时务必区分清楚。

要享受”剔除出交际费”的待遇,还必须满足严格的记载要件:在账簿凭证上记录用餐的日期、参加者的姓名及与公司的关系、参加人数、金额、餐厅的名称与所在地。缺少这些记载,即便人均在 1 万日元以内,也可能无法享受剔除。还需注意,仅限公司对外的招待餐饮,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聚餐(社内饮食费)不适用这一剔除规则。

05与相邻科目的界限

由于交际费扣除受限,实务中经常需要将支出与相邻的、可以全额扣除的科目加以区分,这也是税务调查的重点所在。人均 1 万日元以内、用于内部会议并提供的茶点便餐,可计入会议费;面向全体员工、机会均等的福利支出(如全员参加的聚餐、慰安旅行),可计入福利厚生费;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宣传赠品,可计入广告宣传费

反之,对非业务相关者的捐赠属于寄附金,对特定个人的现金或实物给付则可能被认定为给与(薪酬),进而产生源泉所得税问题。科目选择错误,轻则被否认扣除,重则补缴税款并加算延滞税。

06实务中的常见风险

在日常记账与应对税务调查时,以下几点最容易出问题:单据上没有记录参加者与人数,导致无法享受餐饮费剔除;将本应属于交际费的支出错记为会议费或杂费以求扣除,反被认定为隐瞒;中元、岁暮等馈赠与红白喜事礼金未作为交际费处理;招待后的出租车费、二次会费用遗漏归集。建议公司建立固定的凭证管理流程,在每张餐饮收据背面或附签上即时记录”日期、对象、人数、目的”,从源头上保证证据齐全。

关于消费税,交际费支出原则上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(仕入税额控除),但在发票制度(インボイス制度)下,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合规适格发票才能抵扣,向免税事业者支付的部分需按经过措施处理。这一点也应与法人税上的交际费判断分开来考虑。

07结语

交际费是日本税制中颇具特色、也容易踩坑的一环。其要点可以概括为:原则不可扣除;中小企业可在 800 万日元额度内全额扣除,大企业只能扣除接待餐饮费的一半;人均 1 万日元以内的对外餐饮费在满足记载要件后可全额剔除;超过门槛则整笔受限。对于在日本经营的企业而言,与其事后被税务调查否认扣除,不如在记账阶段就建立规范的凭证与判断流程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为一般性税务介绍,所载法令与金额标准截至撰写时点(2026 年)有效,相关特例属于租税特别措置,存在今后修订延长的可能。具体个案请以最新法令为准,并咨询有资质的税理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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